南宁市城市管理局 2008年
(注:本《指南》为招牌设置技术指导,具体的招牌设置要求及审批办法须按照南宁市招牌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一、招牌的定义 二、招牌和特性 第二章 招牌分类与设置要求 一、平行于建筑表面设置 1.挑檐式 2.檐下式 3.壁面式 二、垂直于建筑表面设置 三、设置于建筑顶部 四、独立式(组合式)招牌 第三章 城市功能区域分类与招牌设置 一、特定区域 1.主要公共活动中心 2.文物保护区 3.公共绿地周边地区 4.城市公园广场 二、非特定区域 1.居住区 2.一般街道 3.交通型道路 第四章 建筑类型与招牌设置 一、建筑风格与招牌设置 1.欧式建筑 2.中式建筑 3.现代建筑 二、建筑高度与招牌设置 1.单栋低层建筑推荐设置 2.并列低层建筑推荐设置 3.多层建筑推荐设置 4.高层建筑推荐设置 三、建筑功能与招牌设置 第五章 招牌设计制作与安全要求 一、招牌常用制作方法 1.灯箱 2.灯管衬底 3.彩喷或板村帖面 4.镂空字 5.吸塑 二、主要材料 1.外形框架结构用材料 2.锚栓材料 3.招牌板面材料 4.招牌勾面嵌条材料 5.外装饰涂料 6.电气材料 三、结构设计和构造要求 1.构架结构要求 2.墙面固定,应安全可靠 3、构架材料的防腐要求 4、电器线路要求 四、招牌设施安全检测
第一章 概述
一、招牌的定义 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场所或经营范围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单位名称或企业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户外设施。 二、招牌和特性 招牌不同于一般商业宣传用的广告牌。它不是以对产品的直接促销和宣传产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告知和说明性内容为主,以内涵的丰富程度吸引消费者,因此不仅仅是普通意义上的宣传或者促销。 招牌与一般商业广告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性与要求,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区分和把握。 (1)招牌具有说明性 即向受众说明和告知商店或者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性质及服务类别。
 (2)内容相对固定性 招牌上的内容包含商店或企事业单位的标志、名称等。内容经工商部门注册,相对固定,一般不会随意更改和变化,也不会因为经营手段、营销策略或经营活动等的改变而改变。
 (3)不涉及营销手段的直接宣传 招牌的功能仅仅限于说明商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名称和性质,不应作为直接的促销广告使用。牌面内容不涉及营销、价格、盈利等一系列字眼,也不应出现带有商品属性、营销诉求的广告(图、文)宣传以及通讯地址等内容。 (4)安置局限性 一般来说,招牌会安装在商店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口、门前或者门上等显要位置,通常与营业大厅或接待大厅紧密相连,使人在进入店门之前一目了然。而商业广告则可以根据促销手段和营销策略的改变,对广告设施的地点或者体量做相应调整。
 同时,招牌设置要考虑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特点的协调统一。周边环境和作为载体的建筑对店招牌的设计、制作、安置具有很大的影响。南宁的众多街道和地区有着各自不同的特色和魅力,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地貌和风格,不一样的建筑呈现出的区域特色也是大相径庭。这既为招牌的设计制作提供了基础依据,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要求在招牌设计制作和设置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区域的整体景观效果和市容环境要求。 招牌设计制作以及安放、设置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招牌的外面千变万化,形式各有特色,相邻的一些招牌或是已经形成规模的商业区域的招牌如风格形式不加以统一,高低大小参差不齐,往往会破坏区域的整体风格。反之,若能既适当统一招牌的规格又很好的发扬局部个性特色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所在地区形成新的亮点,也为区域风格地貌增添色彩和变化。
第二章 招牌分类与设置要求
招牌规范设置有利于建筑、街道、小区整体环境的美化,避免危险设置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 名词解释: 低层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 多层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 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 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统一设计、施工,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的最大高度如超过24米,按高层建筑处理。 一、平行于建筑表面设置 一层梁下沿与二层窗户下沿之间垂直距离定义为—— h 。 1.挑檐式 形式一: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下沿与一层梁底保持水平;高度a=h,厚度b≤1000mm ,宽度c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
 
形式二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下沿与一层梁底保持水平;高度a=h,厚度b≤200mm,宽度c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  
 ■南宁百盛百货 2.檐下式 一层梁下柱子之间可有规律悬挂小型招牌广告,同一建筑上的设置式样和悬挂方式宜统一,当底层商铺层高≤3m时,不允许按照此方式设置。其上沿与一层梁底保持水平,高度a≤500mm,厚度b≤80mm,下端距地面d≥2500mm,宽度c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
 ■万达商业广场门店招牌 3.壁面式 形式一: 各开间采用统一形式,招牌广告下沿与一层梁底保持水平,上沿高度为二层窗户下沿保持水平,高度为a=h,厚度b≤200mm,宽度c应以建筑开间为单元。
■门店招牌 形式二: 建筑一层立柱面可设小型招牌广告,其上沿与一层梁底沿保持水平,宽度c与柱子宽度相同,一层梁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定义为H,高度a≤1/4h,厚度b≤200mm。 
  
优秀案例
下图属于底层单栋建筑壁面式招牌,招牌大小适中,其颜色、字体与建筑物的颜色,风格搭配和谐,整体给人柔和惬意的感觉。
 
右图挑檐式招牌简洁、明快,经过统一设计,不遮挡建筑细部装饰的同时与建筑风格和谐,是并列建筑的推荐设置方法。

二、垂直于建筑表面设置 在具有连续商业界面的商业区、步行街区可设置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招牌广告,此类招牌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牌面的外沿距建筑物的立面不得超出1米,下沿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设在有上盖的人行道上方的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 (2)牌面的外沿或下沿距10千伏高压导线净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牌面的外沿或下沿距低压导线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 (4)市区内街道消防通道上空4.5米以下、宽3.5米以内不得设置招牌广告; (5)招牌广告的厚度不大于0.2米; (6)牌面的上端不得超出承接墙面的上端。 (7)在建筑二层悬挑楼板下端或已设置招牌广告的下端可以另设吊挂式招牌广告; (8)高度a≤300mm,厚度b≤200mm,宽度c≤1000mm,下沿距地面d≥2500mm,相邻招牌广告的水平距离大于6000mm。 由于这类招牌对建筑物整体影响较大,不提倡设置此类招牌。

 不规范示例 三、设置于建筑顶部 楼宇名称应结合建筑物立面规划进行统一设计,建议设置在不突出建筑物顶部的适当位置。不提倡突出建筑顶部来设置楼宇名称,破坏建筑天际线。 优秀示例
 
不规范示例 
四、独立式(组合式)招牌 独立式(组合式)招牌充分利用空间,在形式上采用开放独立式,广泛用于商务大楼、办公大楼、大型商场等,便于识别。独立式(组合式)招牌制作简单,多数采用有机玻璃或铝扣板镶嵌金属边框,形式多样化,富有现代感,商务中心、大型商场推荐采用独立式(组合式)招牌。
 
第三章 城市功能区域分类与招牌设置
招牌需要分区域管理 招牌的设置应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但因不同地区有不同情况、特点,故对招牌的管理不能一概而论、简单行事。例如繁华商业街与风貌保护区的店招牌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商业街的招牌求大、求异、求新。为的是在繁华的商业街中与其他商店有明显区别,让顾客记住自己。而风貌保护区以建筑保护为主,招牌要少而精,要与建筑风格统一。 因此,要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特色与要求,分别设定标准,分区域进行管理,从而有效地改善我市店招牌状况,提高管理效率。 一、特定区域 特定区域是根据南宁市规划管理技术确定的,对建筑、景观保护要求较严格的区域。特定区域内包括主要公共活动中心、文物保护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广场。
 1.主要公共活动中心 城市的主要公共活动中心是城市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共活动的主要区域,是城市居民公共活动最频繁、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场所,也是城市形象的精华所在。为更加行之有效地对此类地区的招牌进行管理,根据《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结合招牌管理中可能碰到的实际情况,将我市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分四类:商业中心、商务中心、行政文化中心、会展中心,根据区域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1)商业中心 商业中心是城市商业服务设施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城市公共活动中心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商业、服务、娱乐、旅游等主要功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南宁商业区日趋繁华。成为城市主要的对外窗口。商业中心已不再单纯地作为购物场所,而是兼做消费、公共娱乐及社会生活的空间,城市中大中型商场的商业建筑环境,店铺的外部形象和招牌不仅仅代表商家的形象,更是南宁城市形象的一部分。 招牌特点 商业中心招牌密度相当高,色彩变化多,形态各异,灯光多,具有闪、亮、跳的特点。例如民生路、新华街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是南宁商业区的核心组成部分,每天约有数万的游客光顾,是全国乃至世界闻名的商业街。五光十色,姿态万千的招牌更是这条街的一道风景线。 推荐设置方法 对商业中心高度集中,形态各异的招牌,可以参照第二章所规定的招牌设置参数,主要商业设施和景观高潮点可相对放宽尺度,但在设置之前提交有关管理部门核准。
大型娱乐场所霓虹灯招牌设置 形式: 在霓虹灯招牌的制作上鼓励采用先进的彩色渐变电脑程控扫描器; 招牌采用铝百莱内侧暗藏灯光; 招牌字体外缠高压霓虹灯; 鼓励使用动画霓虹灯、雕塑霓虹灯等新颖的形式。 亮灯时间:夏秋季节,天黑到24点;冬春季节,天黑到22点; 规格: 平行于建筑物外墙设置的 1)牌面高度不得超过屋顶高度,宽度与墙面相协调; 2)牌面左右不得突出墙面的外轮廓线; 3)不得遮挡建筑立面的窗; 4)不得在建筑主体的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 垂直于建筑物外墙设置的 1)牌面的外沿距建筑物的立面不得超出1.5米,下沿距地面不得低于4.5米,设在有上盖的人行道上方的距地面不得低于2.8米; 2)牌面的外沿或下沿距10千伏高压导线净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牌面的外沿或下沿距低压导线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 4)市区内街道消防通道上空5米以下、宽4米以内不得设置招牌; 5)招牌的厚度不大于0.3米; 6)牌面的上端不得超出承接墙面的上端。 在建筑物顶上设置的 不提倡使用此种形式。 效果: 应当体现南宁市繁荣、靓丽、恢宏的气氛,体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有的现代气息。 (2)商务中心 城市中央商务区是城市中全市性或区域性商务办公的集中区,集中着商业、金融、保险、服务、信息等各种机构,或城市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带。该区域具有办公、商务和服务功能,既是经济运作管理中心,也是金融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该地区商务楼、高档酒店等高层建筑较多,招牌设置要求较高。 招牌特点 商务中心建筑以高层商务楼为主。以我市琅东地区商务中心为例,该地区是经过统一规划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建筑形式多为现代化高层,越高层建筑,建筑外观多为玻璃幕墙等材料。招牌在高度现代化的商务中心的设置,不仅反映了城市的物质品质,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 推荐设置方法 对于高层办公楼、酒店等建筑,由于一栋建筑内的企业或商家较多,因此推荐采用独立式(组合式)招牌。标志性建筑楼半入口处招牌,建议使用镂空字式招牌。招牌尺度应严格控制,如果超过第二章所列设置参数,应交有关管理部门核准。 (3)行政文化中心 城市行政中心是行政决策与管理机构的主要所在地,是体现城市政治功能的重要区域,在城市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城市文化中心是以大型文化设施为主构成的公共活动中心,是体现城市文化功能和反映城市文化特色的重要区域,行政文化中心的招牌应符合行政区庄重、严肃的风格兼具文化中心浓厚的文化氛围。 招牌特点 行政文化区大多为标志性建筑及文化设施。以我市民族广场行政文化中心为例,处于南宁市的心脏部位,区内建有博物馆、区人大办公楼、区科技馆等标志性特色建筑。此区域内的商业招牌不宜过多、过大,要与地区的文化氛围所呼应。 推荐设置方法 标志性特色建筑不应设置商业性招牌,如需设置应交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商业性招牌应严格控制,该区域招牌设施应以独立式(组合式)和镂空造型字、附壁式为主。应尽量做到小、少、精,即体量小、数量少、形式精。 (4)会展中心 在会展中心周边,招牌的设置只能作为建筑物的点缀,不应过于突出。应注重整体协调,和建筑物融为一体,如果采用灯箱式或招牌不应破坏会展中心建筑物上的景观灯光效果。
2.文物保护区 文物保护区是南宁成为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是都市的重要载体,应特别注意历史建筑的保护。根据南宁市城市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风貌保护区内的建筑设置招牌时,应首先考虑其对建筑功能的保护,不应破坏建筑外观和建筑整体形象。 招牌推荐设置方法 (1)统一设计 (2)小型牌匾或附壁式 文物保护区招牌设置应严格控制,做到少而精。 3.公共绿地周边地区 公共绿地是现代城市中一个开敞的休憩空间。它既能满足城市人群日常散步休闲、锻炼健身的精神需求,又承担了减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防灾、避难等社会需求,公共绿地具备的多方面功能,使其成为现代都市中一种必不可少的城市景观。 公 共绿地内不应设置招牌,周边地区的招牌应尽量与绿地环境相协调,不应过跳、过大、过亮、过多。 4.城市公园广场 城市公园、广场是经过设计与规划,对特定环境有意识的设计与改造,具有一定社会文化内涵及审美价值的静物集中区域。 在城市公园、广场内的招牌应与景观区特点、环境统一、和谐,不应过跳、过大、过亮、过多,城市公园、广场域内的招牌统一设计。 二、非特定区域 1.居住区 居住区是居住小区、居住楼汇聚的地方,是市民生活的场所。为使居住区的居民能有一个安详、宁静、优美的生活空间,提高市民们的生活居住质量,该地区招牌不宜过多,应严格依照设置规定参数设置。招牌如有灯光装置,不宜过亮、过大,灯光不能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可参照《南宁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规定》执行。 2.一般街道 一般街道指除特定区域所涉及地区以外的街道,广泛散布在我市各地区,此类街道招牌的设置应严格依照招牌设置参数。如有特殊设置要求应经有关管理部门核准。 3.交通型道路 交通型道路是指交通干道等,以交通功能为主,车流量较大,此类道路的招牌不能过大或遮挡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设施,如有特殊设置要求应经有关管理部门核准。
第四章 建筑类型与招牌设置
一、建筑风格与招牌设置 建筑是组成一个城市的基本元素,南宁市作为集历史厚重感和现代飞跃感于一身的充满魅力的时尚之都,各式建筑更是不可或缺的美丽音符。根据各类建筑物风格特点来制定招牌的设置标准,是管理部门有效做好招牌管理工作的前提。 1.欧式建筑 南宁自古就是南方的边陲小镇,有着特殊的战略地位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南宁近代建筑多为高层玻璃墙为主。多具特色同时整体感又很强,招牌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的整体风格效果和细部装饰,应尽量使其点缀在建筑之中,与其中和谐统一。 推荐招牌设置方法: (1)镂空字(可用大理石贴面等材料做封底) (2)小型贴面招牌设置在门棚空处 (3)小型贴面设置在窗框或入口处两侧附属结构上 2.中式建筑 传统中式建筑多为木架结构,现今南宁的中式建筑多为局部仿古建筑,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加上飞檐翘壁,局部中式建筑特色突出,这些古典气息浓郁的建筑上,设置的招牌多为与建筑相配或招幌式招牌。 推荐:招幌式招牌 3.现代建筑 现代建筑多以大理石贴面、玻璃幕墙等材料作外部墙面装饰,配以简洁的钢筋混凝土立面,充分反映了都市建筑的时代感。 推荐 (1)镂空字 (2)独立式(组合式)招牌,集中设置
二、建筑高度与招牌设置 1.单栋低层建筑推荐设置
 推荐设置一 招牌不宜过多,应以一户一牌为主
 推荐设置二 原有附壁式招牌或凹进式招牌,与建筑外立面平行的情况下,可加一块超小型外挑式招牌。
 不推荐设置一 招牌不宜过大、过高
 不推荐设置二 招牌不宜过多,原有与建筑外立面平式的招牌体量较大式,不宜再加竖式外挑招牌。
2.并列低层建筑推荐设置
 推荐设置一 并列低层建筑相邻招牌应整齐设置统一封底,各店在同一封底上设置自己的店名。此种方法应控制在三到五家店面以内,不宜过多。
 推荐设置二 相邻招牌统一设计,统一高低,大小,统一形状,各店在统一设计的店牌上设置自己的店名。
 推荐设置三 相邻招牌统一设计,统一高低,大小,形状,可在相同高度设置小型外挑式招牌,但外挑式招牌大小应一致。
 不宜设置一 并列低层建筑相邻招牌不可大小不宜,厚薄不齐。
 不宜设置二 并列低层建筑相邻招牌不宜高低不齐。
 不宜设置三 并列低层建筑相邻招牌不宜随意设置大小不宜的外挑式招牌。
3.多层建筑推荐设置
 推荐设置 多层建筑低层并列商铺时,推荐统一设计,各店面招牌高度,大小、形态统一并与整个建筑风格统一。
 不宜设置 多家商店在同一多层建筑内时,不宜采用左图分散、凌乱的设置方法,应统一设计或采用独立式(组合式)店招牌,集中设置。 4.高层建筑推荐设置
 推荐设置一 在高层建筑上,宜采用镂空字作为招牌,不破坏建筑整体面貌。
 推荐设置二 多家单位在同栋高层建筑物内时,推荐采用组合式店招牌。
三、建筑功能与招牌设置 按照建筑功能进行分类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办公建筑 包括写字楼、商务楼等汇聚众多企业、公司高层或多层建筑。此类建筑推荐使用独立式(组合式)招牌。 商业建筑 包括商场、超市、大卖场等,此类建筑招牌应按照招牌设置参数进行设置,商业中心的建筑可适当放宽尺度设置,但应交有关管理部门核准。 体育建筑 包括体育馆等建筑,此类建筑应注意本身的建筑造型,招牌不宜过多过大,应经过专业人士设计。 展览建筑 展览建筑分文化性展览馆与商业性展览馆,文化性展览建筑指美术馆、博物馆,它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此类建筑不宜设置商业性店招牌。商业性展览馆应根据招牌设置参数进行设置。 演出建筑 包括剧院等建筑,应按照设置参数进行设置。 交通建筑 包括飞机场、地铁、火车站等建筑,此类建筑的招牌时标识类招牌,大多使用自身LOGO作为指示牌。 医疗建筑 医院的招牌应简洁、清晰。 居住建筑 居住小区内不宜设置大型外挑招牌,灯箱式招牌不宜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第五章 招牌设计制作与安全要求
一、招牌常用制作方法 1.灯箱 灯箱式招牌是指用PVC、广告布、有机玻璃或其他类似材料把内部照明灯泡裹住,在灯箱表面喷涂及装饰说明性内容。一般安装好以后作为载体的墙体或门廊有一定的距离,其自身也有一定厚度,形式变化不多,设计制作需要根据具体安装位置来确定大小和材料。 2.灯管衬底 灯管衬底式招牌在灯箱基础上延伸,照明灯管设置在招牌的后方,灯光由内挂外,使用单色或彩色灯光,突出直接照射对象的艺术效果。但需要注意照明湿度,必要时需要提高招牌的安全系数要求。
3.彩喷或板村帖面 彩喷贴面:彩色喷绘周围用金属条嵌条镶边式较为常见的招牌,缺点式容易变旧、破损。 板材贴面:铝合金、大理石贴面或有机玻璃灯材料作为招牌的贴面,安装加工方便。 4.镂空字 金属、塑料、有机玻璃灯材料用刻字机加工成字,或是在大理石和水泥上刻出字型,涂以彩色漆或金属漆,也可采用水泥或石膏浇铸而成。在高层建筑、风景保护区建筑及特色建筑上推荐用镂空字的做法。 5.吸塑 吸塑式招牌立体感较强,招牌可以做成形状特殊的式样,可在招牌中心设置照明灯光,也可使用外投光或轮廓照明,此类招牌在夜晚非常醒目,但要注意不能破坏载体建筑的整体灯光效果。 二、主要材料 1.外形框架结构用材料 (1)型钢材料制作而成的框架结构招牌一般用角铁、槽钢、方形钢管作为框架结构用材,采用电焊、螺栓或铆钉连接。 (2)钢板材料一般用作框架结构结节板或底板。 2.锚栓材料 招牌构架框架材料与墙体固定一般采用锚栓连接。 (1)预埋螺栓采用Q235标准螺栓。 (2)预埋铁件,将铁件预埋在墙体内,墙面露出一定面积的钢板,招牌构架直接预预埋铁板焊接固定。 (3)用化学植筋螺栓与招牌构架连接,应禁止使用摩擦型膨胀螺栓。 (4)埋入墙体的材料 A、预埋螺栓和预埋铁用C30细石捣实埋紧。 B、化学植筋螺栓用化学粘结剂。 3.招牌板面材料 (1)霓虹灯制作造型字或图案。 (2)灯箱布,一般采用PVC等材料。 (3)凸型字体图案(如镂空字),可采用铜、不锈钢等金属材料或亚克力、有机玻璃、塑料、有机高分子材料等非金属等材料制成。 (4)底板材料,可采用铜、不锈钢、铝镁合金等金属材料或亚克力、彩色玻璃、有机玻璃、大理石仿材、花岗岩仿材、塑料等非金属等材料制作。 4.招牌勾面嵌条材料 可用铝条、铜或各种彩色非金属材料作为招牌勾面嵌条材料。 5.外装饰涂料 在材料本身颜色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用各种涂料,包括油漆等增强外装饰效果。 6.电气材料 (1)光源:可用日光灯、霓虹灯、冷阴极灯、LED发光灯灯。 (2)电气线路:应采用放水、防老化的绝缘等级电线,接头应采用压接帽等形式,户外设施等级的元件,应禁止使用黑包布等室内器材。 (3)电器元件如变压器等应采用绝缘等级,使用时应符合室外器材使用标准,并充分考虑防腐时效。 三、结构设计和构造要求 1.构架结构要求 (1)构架设计与制作应参照《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并应充分考虑: A、风荷载,南宁地区0.6KN/平方(迎风面积应计算最不利工况); B、自重荷载; C、设备荷载(灯箱布、灯具、电气设备等); D、外来荷载(高空坠落物、安装荷载等) (2)制作加工质量应符合钢结构施工与验收规范: A、焊缝要饱满,焊接无缺陷; B、钢材材质应用Q235和Q345等可焊性较好的材料; C、面板如采用铝扣板和不锈钢确保强度和耐腐,并确保连接牢固可靠; D、铝扣板与刚才连接,应充分考虑化学腐蚀。 (3)应少采用木质结构,如用木质结构制作招牌,应考虑木质的强度、脆断和腐烂等因素。 (4)构架结构形式应考虑稳定性 A、考虑结构稳定性,避免出现几何可变体结构形式; B、杆件的强度、钢度和稳定以及长细比符合规范规程要求; C、确保节点、焊缝强度。 2.墙面固定,应安全可靠 (1)对建筑物墙面本身的强度应进行演算,招牌构架应附着在承重外墙上,如属非承重墙,应进行加固处理; A、墙面结构为钢筋,可以直接预埋和植筋; B、墙面结构为砖墙,应采用细石栓预埋构建或采用隐蔽型夹板构造,亦可采用其他加固措施(视荷载大小采用合适构件) C、木质墙面和其他强度较低的墙面,应采用特殊加固措施,并重新验算加固后强度 (2)墙面固定节点仅用摩擦膨胀螺栓。 (3)墙面固定节点在确保安全、稳定,可靠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外观造型。 (4)墙面与招牌连接螺栓和植筋螺栓的粘结剂应充分考虑与原墙面材料粘结牢固,做到牢固可靠。 3、构架材料的防腐要求 A、钢结构部分的防腐要求应保证: 要求3年内不锈腐,应做到每年防腐保养一次 要求5年内不锈腐,应做到每年防腐保养二次 要求5年以上,采用长效保护措施,应考虑对构件进行热浸锌防腐处理 B、与墙面连接螺栓,防腐保养应做到每年一次 C、木结构防腐应采用刷水泊油防腐 D、在构件的设计制作中应考虑防治雨天积水 E、裸露在外的结构,应考虑采用热浸锌防腐,或严格的除锈防腐处理,裸露在外的螺栓应采用热浸锌螺栓或不锈钢螺栓。 4、电器线路要求 (1)采用露天用防腐绝缘等级的电气设备和元件 A、导线绝缘等级要达到放水等级并加金属套管; B、导线接头要用压节帽绝缘措施,严谨采用黑胶布包扎; C、其他电器元件,如霓虹灯变压器等,应油相应防腐措施。 (2)灯箱布主要材料应考虑防燃型材料; (3)灯管散热应充分考虑,防治温度升高后燃烧; (4)线路的功率配备,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四、招牌设施安全检测 招牌业主首次定期安全检验应于招牌设施竣工检验完成一年后进行一次设施安全检测,以后每两年定期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及时拆除更新。 招牌应预留检测和维修使用的观察口,便于检测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测与维修。 招牌安全检测的主要内容:结构强度,钢度和稳定检测及验算;对招牌与墙体连接的固定节点强度进行检测和验算;防腐程度的检测和验算;电气系统的安全检测。 招牌业主在申报续办《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证》时,应出具安全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检测合格的方能批准继续使用。 每逢台风季节应对招牌设施采取加固措施。 |